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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贷款服务指南

房市动态

“商转公”贷款服务指南

来源 2022-09-01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公积金中心贷款大厅、荣县管理部(进驻荣县政务中心)、富顺管理部
办理时限贷款审批:资料齐全的情况下,4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
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审批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受理条件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3.所贷款房屋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再交易房房龄不超过15年。
办理材料“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表
3.商业贷款合同
4.商业贷款余额表
5.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再交易房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7.家庭征信报告
8.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9.异地缴存职工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住建部统一格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
办理流程1.贷款申请及审批:(1)申请人持办理材料,向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地中心的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资料。异地缴存职工交由市公积金中心本部的受委托银行统一办理,同时填写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2)申请人将资料提交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审批。
(3)审批完成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自筹资金到原贷款银行提前归还贷款本息。领取完清手续后,借款人将相关资料交受委托银行并签订借款合同。
2.签订借款合同: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材料、主借款人银行卡(Ⅰ类卡)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3.办理抵押: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原银行贷款抵押手续同时办理公积金中心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收件清单交受委托银行,由受委托银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4.贷款发放:抵押手续办完后,由受委托银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并录入系统提交公积金中心,中心审核后按照贷款放款计划划款。
政策依据《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自公积金管委会发〔2021〕6号,《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恢复“商转公”贷款的通知》自住金发〔202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