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房地产快讯

房地产快讯

房地产快讯(2024)第31期

房 地 产 快 讯

第31期

(总第715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24年5月9日



政策速递


1.深圳:城中村改造明确三类改造方式。据《深圳商报》5月8日讯: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城中村改造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施意见》指出,要从实际出发,稳中求进、积极稳妥,分三类实施改造,具备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拆除新建;不具备条件的不可强行推进,要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防控风险隐患;介于前两类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同时要求,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


2.杭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取得合法产权住房可申请落户。据“中国青年网”5月9日讯:5月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加强住房信贷支持。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通知提出,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深化房地联动机制,根据住房市场供求情况动态调整宅地供应的规模和节奏,对住房供应较大、去化速度较慢的区域,优化供地模式,促进供需平衡。通知要求,优化公证摇号销售措施。对于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小于或等于准售房源数量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消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


3.贵阳:商贷记录不再纳入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范围。据“贵阳发布”5月7日讯:5月6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正式开始实施。《通知》重点对贷款条件、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及执行政策、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以及二手房贷款期限做出优化调整。其中明确,不再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范围。


4.无锡: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降至20%。据《证券时报》5月8日讯:5月7日,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提出,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对于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无锡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按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3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30万元。 


市场数据


上海:4月份一二手房成交量冲高回落。据“中房网”5月8日讯:上海中原地产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57万平方米,较3月下降34.7%;二手住宅成交约1.57万套,相较于3月下滑了约12%。从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反馈情况来看,看房人数也有所减少,上海某头部房地产中介机构数据显示,4月第一周的门店带看量为10万人次左右;4月的最后一周,带看量回落到7.9万人次。


行业信息


1.成都市拟调整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据《成都商报》5月7日讯:5月7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征求意见稿)》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修订明确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提升市民居住舒适度;同时将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占比由之前的15%提升至20%,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住宅的得房率,为市民提供更多储物、通风、绿化等空间,也可推动户型设计迭代升级。目前该文件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南京市印发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5月9日讯:近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南京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从居住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分析梳理住宅品质提升关键点,提出具体设计要求和解决措施,提升住宅设计质量和功能性能。《指引》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规划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与智能化设计、供暖空调和通风设计、装修设计、景观设计、管理品质控制十个章节,涵盖了住宅设计品质提升的主要方面,可作为南京市范围内住宅设计、审查等相关工作的依据。


3.山东淄博:促进新建住宅品质提升。2024年5月7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关于促进新建住宅品质提升的规划措施》,在措施实施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建住宅项目,执行本管理措施;实施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住宅项目,可按本管理措施申请规划设计调整。其中提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建住宅项目因品质提升需求,其容积率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进行下调,不返还土地出让金。容积率下调后,其他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可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应区间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