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24)第9期
房 地 产 快 讯
第9期
(总第693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24年1月30日
政策速递
1.辽宁:降低房地产市场交易成本,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据“央广网”1月29日讯:1月2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提出9大方面43条措施。其中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明确要降低房地产市场交易成本。对一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由购房地给予一定额度的购房补贴,卖旧买新时间不分先后;对新购或租赁(自持)存量非住宅商品房的,可采取购房补贴、租金补贴、降低相关交易费用等方式予以支持;对转让非住宅商品房的,可适当降低相关交易费用,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市县按实际情况制定。推动各市出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鼓励采取顺位抵押等方式开展业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点保障住房困难的城镇家庭和引进人才。对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通过建设筹集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住房保障。
2.广州:放开120平方米以上户型限购。据《广州日报》1月28日讯:1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其中提出,在限购区域内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新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包括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此外,居民家庭和个人名下已有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计入名下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并支持“租一买一”以及“卖一买一”。
3.海口:高层次人才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据“央广网”1月28日讯:1月28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人才购房政策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其中提出,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此外,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在海南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无住房的,可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在第1套住房合同备案满2年且人才本人在海南省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海南省户籍的人才以及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出售其家庭成员在海口市拥有的商品住房后1年内可在我市换购1套商品住房。引进人才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随迁落户后,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的,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落户满2年后,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市场数据
1.机构发布《2023年全国租赁市场报告》。据“中国经济网”1月26日讯:近日,58同城、安居客发布《2023年全国租赁市场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重点40城租赁市场整体呈现复苏态势,市场供需表现较2022年大幅回升,有27个城市租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另外,保障性租赁住房进入供应爆发阶段,其中深圳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占比达到55%,为一线城市中最高。报告显示,2023年中低价格房源的供需占比有所上升,其中,一线城市501-2000 元/月/套房源的供需占比上升,二线城市501-1000元/月/套房源的供需占比上升。同时,500元/月/套以下超低价格房源的供需占比下降显著,各城市的中高价格房源供需占比也有所下降。整体来看,市场呈现供需价格中枢下降,消费者支付能力有所弱化。按城市类型来看,一线城市的价格供需分布变化中,501-2000元/月/套房源供需占比分别上升2%、2.1%,2001-5000元/月/套房源的供需占比下降0.7%、2.1%;二线城市方面,500元/月/套以下房源供需占比分别下降 2.8%、2.3%,501-1000元/月/套房源的供需占比分别上升2.7%、1.9%,1001-2000元/月/套房源的需求占比均下降1.1%。
2.济南第二场土地拍卖:15宗涉宅用地均底价成交。据“中房网”1月30日讯:1月29日,济南进行2024年的第二场土拍,共出让15宗地块,涉及高新板块4宗、起步区11宗,总面积约41.88万平方米,总规划建面约78.35万平方米,总起价约35.3亿元。最终本次拍卖的15宗土地均以底价成交,其中济高控股以24.23亿包揽高新板块4宗地块。
3.南京市底价出让4幅地块。据《扬子晚报》1月28日讯:1月27日,南京成功出让4幅地块,这是春节前南京最后一批次土地出让,地块全部底价成交,成交面积约19.3公顷,成交总金额为14.8亿元。其中,3幅住宅用地位于江北新区,均是保障房用地;1幅为商办用地,位于江宁区。
行业信息
1.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尽快推动房地产融资具体项目落实。据“新浪网”1月30日讯: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29日在出席部署走访上市公司工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全国视频会议上对房地产融资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各地要抓紧建立并高效运转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尽快推动房地产融资具体项目落实,坚决防止出现新的违规挪用预售资金情况。同时,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
2.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分别部署推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据《证券日报》1月27日讯:1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部署会上强调,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把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迅速建立和运转起来,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协调解决好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会议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筛选确定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
3.2023年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取消。据“央视新闻”1月26日讯:据公安部消息,2023年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渠道,推动居住证扩面提质,以“跨省通办”等举措推进户籍管理便利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据悉,2023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取消,300万以上城市的落户条件有序放宽。东部地区除极少数超特大城市、中西部地区除个别省会(首府)城市外,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责任编辑: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