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20)第69期
第69期
(总第391)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20年12月8日
政策速递
1.韩正:坚定不移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据《经济参考报》12月4日讯:12月3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强“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好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更好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日常监管,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着力点,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2.成都出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措施。据“成都住建”12月8日讯: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办法》明确,一是实行全过程监管,保障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二是建立专用账户,实行银行专户监管制度。预售款监管额度与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挂钩。三是预售款全部进入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违规收取购房款。贷款购房的,入账金额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贷款首付比例。四是节点余额管理。支取监管额度内的预售款,在预售商品房达到不同工程建设进度节点时,应当满足相应的资金余额要求。五是加强监测和随机抽查。未按规定存收预付款将被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使用权限。《办法》自2021年1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3.山东青岛:“先验房后交房”破解“交房即维权”困局。据新华社12月1日讯: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印发《青岛市新建商品住宅交付流程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新商品住房必须“先验房后交房”,避免“先收后验”引发的各类纠纷。如果房屋有质量等问题,购房人有权暂缓收房或拒绝收房。目前,这项规定已在青岛市内三区的11个商品房项目全面施行,涉及初装修、全装修住宅及公寓等4000余户。
4.云南昆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重点监管额度为预售总额30%。据“中房网“12月3日讯:12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试行)》,并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两年。《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与监管银行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明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项目用款计划、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和账号等内容。同一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只能委托一家监管银行。遵循商品房预售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实行分阶段、按比例动态监管,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项目预售总额的30%。《通知》同时对重点监管资金的申请使用上作出了规定。
5.山西太原: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据“新华网“12月3日讯:山西省太原市政府日前透露,该市将于12月30日起实施《太原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将直接存入专用账户,有关部门对资金支取实施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该实施细则,将被采取暂停使用预售资金、停止商品房项目销售等措施。
6.云南省文山市出台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据“中房网“12月2日讯:12月1日,云南省文山自治州文山市发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方案》提出,对购买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的,继续加大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预售资金使用审核方面,《方案》规定,使用预售监管资金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资金使用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承建企业和项目监理单位三方出具工程形象进度证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中心)审核(现场核查)。
市场数据
1.百强房企11月销售业绩超预期。据《中国证券报》12月2日讯:机构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TOP100房企实现全口径总销售额11.52万亿元,同比增长10.7%,累计增幅较1-10月扩大1.1个百分点。其中,销售额超过千亿元的房企有32家,较去年同期增加5家;超过百亿元有房企有157家。
2.前11月中国百城新房价格累计涨幅超过去年同期。据“中国新闻网”12月1日讯: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1-11月份,百城新建住宅价格累计上涨3.19%,涨幅较去年同期扩大0.28个百分点,累计涨幅超过去年同期。数据还显示,今年11月份,百城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32%,涨幅较上月收窄0.08个百分点。该机构认为。房地产市场持续恢复,但恢复速度有所放缓,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量的变化也反映这一趋势。今年1-11月份,5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月均成交面积约3044万平方米,市场规模仍处近5年低位,但同比降幅已收窄至2%左右。
行业信息
1. 12月20大城市物业服务均价2.33元/平方米·月。据《经济日报》12月3日讯:中国指数研究院12月3日发布了《2020年中国物业服务价格指数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12月,北京、上海等20大城市物业服务均价为2.33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价格综合指数为1070.32,较去年同期上涨0.60%,较2020年6月上涨0.20%;从不同星级物业服务价格指数来看,20大城市各星级物业服务价格指数同比均上涨。
2.山西太原对住房公积金领域失信行为采取“黑名单”等惩戒措施。据“中国新闻网“12月1日讯:12月1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12月30日起,该市将实施《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失信行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住房公积金领域失信行为,采取“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办法》明确,“失信行为名单”是指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查实确认的、具有违反住房公积金关于信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主体名单。包括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关联单位。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失信程度,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并根据失信情况,将失信行为名单信息上传至省、市相关信用平台,依法有序开放共享。(责任编辑: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