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8)第67期
第67期
(总第238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8年11月27日
政策速递
1.发改委等五部委再次规范特色小镇建设,强调产业主导。据11月27日《经济参考报》报道: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日前专门举行会议与5个省11个市会谈特色小镇问题。会议要求各地未来要严格规范建设特色小镇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特色小镇建设的各项政策,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本地区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政策措施。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各地要梳理整合相关政策,完善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既要淘汰不实小镇和问题小镇,又要对模式先进、成效显著的特色小镇加大支持力度,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各地区遵循规律、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为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住房城乡建设部拟实地督查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缓慢省份。据11月27日《中国经营报》报道:鉴于已经不断出现的保障性住房空置的反映及各种检查结果,中央政策已经责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着力解决这一问题,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其中的重点。据悉,住房城乡建设建部目前已经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将对公租房分配进展缓慢情况较为突出的省区、城市进行实地督查。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还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督促市县级政府建立未分配公租房的台账制度,针对性地督促地方提高按照相关规定分配公租房的效率,避免出现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成空置的问题。
3.首份《共享住宿服务规范》发布。据11月23日《人民邮电报》报道:日前,我国共享住宿领域首个行业自律标准《共享住宿服务规范》正式发布。“规范”针对目前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城市民宿社区关系、入住身份核实登记、房源信息审核机制、卫生服务标准、用户信息保护体系、黑名单共享机制、智能安全设备的使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据了解,“规范”的研究起草工作由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提出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机构、业内专家及小猪短租、爱彼迎、途家、美团榛果等共享住宿领域主要企业共同参与。
市场动态
1.20个热点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环比下降11%。据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报道:数据显示,今年10月份,20个热点城市商品房合计成交面积1448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1%。大部分热点城市成交面积下行,深圳、青岛、杭州、大连四地销售面积环比下降超过四成;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和重庆等地成交面积环比跌幅均超过10%。其中,杭州市区10月总计成交商品房7790套,为近20个月以来成交新低,创下近6年来同期新低。
2.北京市单日成交12宗经营性用地,收入超过316亿元。据11月27日《北京青年报》报道:11月26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共成交12宗经营性用地,总面积约6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1宗、约66公顷,商服用地1宗、约3公顷;总建筑规模约134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约127万平方米,商服约7万平方米,总成交价款约316.46亿元。根据出让公告,除去2宗共有产权房地块,另外成交的9宗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除延庆地块外,其余8宗地均已明确未来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在户型要求方面,绝大部分地块均设置了套型建筑面积须满足“90/70”条件的要求。
行业信息
1.广州市拟规定新增租赁住房不得“以租代售”。据11月22日《羊城晚报》报道:11月21日,广州市住建委、市国土规划委发布《关于对新增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村集体可自主出租经营,也可与住房租赁企业等合作出租经营新增租赁住房。新增租赁住房的经营实行市场化机制,不限定承租主体,租金价格由租赁双方参考《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并结合市场水平协商确定。经政府部门按市场价格团租后,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其承租对象、租金价格和管理要求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相关规定执行。新增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金收取鼓励押一付一,押金最高不得超过月租金二倍,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不得超过一年。租赁住房在项目宣传推广时,不得诱导、引导和强迫承租人参与任何有金融风险的行为,不得出现“投资”“升值”“ 名校”“首付”“月供”“不限购”“不限贷”等涉嫌误导、欺骗和虚假宣传字样。
2.《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据11月26日《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12月23日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房地产信息系统中建立项目开发手册,完善房地产销售价格备案制度。房企应当按照经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确需调整销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办法”增加“房屋租赁”一章。其中拟规定,建立实名租赁制度,在房屋租赁活动中,当事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出租人不得向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的自然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办法”还拟规定,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订和网上备案,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作为承租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同时,“办法”还提出,改变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分支机构备案方式,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备案变更规定。
3.年内第四家房企分拆物业板块赴港上市。据11月27日《证券日报》报道:继碧桂园、雅居乐、新城集团后,佳兆业成为今年第四家分拆物业板块赴港上市的房企。11月26日,佳兆业方面宣布,其物业集团将2018年11月26日起公开招股,并计划于2018年12月6日在港交所挂牌交易。本次发行共计3500万股,其中90%为国际发售,10%为公开发售,另有不超过15%超额配股权,每股发行价区间为9.08港元至10.88港元,每手250股。按照将全球发售的股份数目及发售价范围计算,佳兆业物业的市值将达12.71亿港元至15.23亿港元。
观点荟萃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城市规划建设要摒弃大拆大建。据11月26日“新华网”报道:在日前举办的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黄艳表示,我国城镇化进入了追求品质优先和美好生活的后半场,从高速增长的城镇化率和大规模的城市扩张,转变为以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共同构成的美丽中国的目标和战略。“转型期的调整,需要我们从过去高负债、高增长、高速度的开发建设模式和城镇化模式里跳出来。”黄艳说,在这个转型期,需要了解政策环境的改变,转变规划理念和方式。“品质”更注重人的体验,用品质来要求城乡人居环境,是新时代的高质量标准。过去快速发展条件下宜居性不足,质量品质不高,需要探讨用更精细的方法、“绣花”的态度和功夫,深入走进社区住区,去规划、设计和营造城市和乡村的人居环境。要改变城市建设的拆迁文化,让城市留住不断有历史积累变迁的痕迹,留住体现城市品质的载体和要素。并且更加注重城市建成区存量的改造和提升,注重修补、修复、提升,注重微改造、小动作,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加强与市民面对面的沟通,让居民从技术上、方法上介入,增加居民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