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8)第64期
第64期
(总第235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8年11月13日
政策速递
1.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据11月7日“新浪新闻”报道: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对调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做出明确,要求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护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的基础上,依法保护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村住宅、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大力支持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明确,对于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工商企业和城市居民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行为,依法认定无效。
2.天津:非住宅和自持房均要交存维修金。据11月13日《天津日报》报道:日前,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出台《进一步明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本市各类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交存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通知”提出,自2009年1月1日后出售的非住宅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应当统一交存维修资金。2003年1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住宅,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均应当按照住宅标准交存维修资金。已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的自持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交存维修资金。
3.武汉:刚需优先选房比例扩大。据11月8日《湖北日报》报道:在11月7日召开的在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上,武汉市房管局提出,自11月15日起,武汉市刚需优先选房比例继续扩大:备案均价低于2万元/平方米(不含2万元/平方米)的商品房项目中,销售面积小于140平方米(不含14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提供给刚需无房家庭购买。江岸区后湖片区、汉阳区四新片区、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洪山区白沙洲片区、东西湖区常青片区、蔡甸区热点区域,刚需房源比例提高至100%,其他区域提高至80%。
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范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据11月12日《华商报》报道:近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审批等方面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对一房多证房屋,由于抵押登记原因,不予受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之一,买受人仅限夫妻。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借款人可为房屋买受人配偶。即日起,对借款人与配偶曾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并已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查看其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5年内有6次(含)以上逾期(产生罚息的)记录,不予受理。对同一还款年月出现多次罚息记录的,按1次认定。
市场动态
1.长沙:房地产市场逐步趋于平稳。据11月12日《潇湘晨报》报道:11月10日,长沙市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会议研判了当前房地产市场总体形势,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透露,今年以来,长沙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发力,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房地产市场价格稳定、供需稳定、市场稳定、预期稳定。今年1-10月,全市新建商品住宅供应1603.43万平方米,成交1618.53万平方米,住宅供应及成交均价保持稳定,房地产市场从市场偏热逐步归于平稳,保持了长沙房价“洼地效应”。
2.沈阳:上月楼市供应增加销量回落。据11月9日《沈阳日报》报道:数据显示,今年10月,沈阳市商品住宅新增供应133万平方米,高于全年的月均量115万平方米;成交量则从7月峰值的210万平方米回落至92.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8%。当月全市居住用地成交24万平方米,低于历史均值25万平方米。业内人士认为,在7月需求释放、成交量创历史最高记录以及8月沈阳全市限购叠加影响下,8-10月市场自然回落。目前,全市可售新建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为15-16个月,处于良性状态。
行业信息
1.武汉市拟规定新(配)建租赁住房不得变相“以租代售”。据11月13日《湖北日报》报道:近日,武汉市房管局联合武汉市国土规划局发布《武汉市新(配)建租赁住房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后,武汉市新(配)建租赁住房应全部用于租赁,不得“以租代售”,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20年,不得一次性收取5年以上租金,不得以收取保证金等其他方式变相出售。
2.南昌市首次推出“现房销售”商住用地。据11月12日《江西日报》报道:近日,南昌市青云谱区象湖东岸一宗商住用地公开拍卖,值得注意的是,该宗地要求,配建安置房在交付土地后6个月开工,剩余建筑与其主体建筑同步建设,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后,宗地内商品房方可在房管部门办理预售许可证。这是南昌市第一宗要求现房销售的地块。就此,南昌市房管局开发处处长黄祥斌表示,南昌不反对现房销售,但不会强制推行现房销售。
观点荟萃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刘雪燕、何明:房地产市场并未出现趋势性转向,必须保持现有调控政策不动摇。据11月9 日《经济日报》刊载:受限于政策、资金、市场因素,近期房企拿地更加谨慎,土地流拍数量有所增加,但地方政府土地转让收入、房地产行业部分先行指标、商品房销售以及库存情况等数据均显示,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处于合理运行区间,并未出现趋势性转向。现阶段应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必须保持现有调控政策不动摇,防止再次走上过度依赖房地产拉动经济的“老路”。要认识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必须保持政策定力,不能因市场中的部分杂音、假象、扰动就松懈或完全转向,以致功亏一篑。当然,根本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在于建立长效机制,但这恰恰需要短期政策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