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8)第55期
第55期
(总第227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8年10月9日
政策速递
1.国务院常务会议: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据10月9日《北京商报》报道: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近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今年1-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会议提出,下一步要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的三年棚改计划,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分配公平,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棚改任务;其次,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并且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市场监管总局:节日期间加强住房租赁和房地产领域价格监管。据9月30日“人民网”报道: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通知”特别指出,国庆长假期间,要加强住房租赁和房地产领域价格监管。中秋、国庆适逢住房租赁和商品房销售旺季,各地要密切关注房地产企业、中介公司及住房租赁相关企业价格行为,严厉整治房租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炒作虚假信息哄抬房租、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明码标价情况的巡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予以查处,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3.北京市将实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购房人查验制度。据9月30日“中国新闻网”报道: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并将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通知”,北京市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回迁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在施行之日房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且未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购房人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通知”明确,对房屋查验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对房屋质量查验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质量问题的,购房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对房屋交付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的,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4.上海市出台10条规范“租金贷”的监管举措。据10月1 日《上海证券报》报道:9月30日,上海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代理经租企业及个人“租金贷”相关业务的通知》,共推出10条具体监管举措,明确了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条件、代理经租企业须提示风险、加强风险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面谈制度等要求。据介绍,“租金贷”指的是租客在与长租公寓企业签下租约的同时,与该企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约,房租则通过“租金贷”贷款后一次性付给长租公寓,其余各月租户只需按月向“租金贷”平台支付当期房租及相关服务费。目前,“租金贷”引发的新问题引起高度关注,有待加强防范。一是防范“租金贷”引发社会风险;二是防范代理经租企业哄抬租金;三是防范代理经租企业违规经营。
5.杭州市发文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据9月30日“每经网”报道: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商品房销售现场的公示内容以及代理销售行为作了具体规范,确保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通知”对商品房销售现场的公示内容进行了规范,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除了公示基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在售商品房的基本批建材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材料外,根据目前摇号工作要求,还应当公示经备案的在售商品房销售方案等内容。“通知”还明确了在售商品房为全装修销售的,应公开装修价格、装修预算明细以及装饰装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在销售现场设置的样板房,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此外,“通知”还对商品房的代理销售作了具体的要求和规范。
6.长沙市出台意见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据10月9日《长沙晚报》报道:10月8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根据“意见”,农村建房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意见”规定,农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即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农村住宅。建房面积方面,鼓励各区县(市)结合本地资源状况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确定和实施宅基地面积标准,避免资源浪费或因建房致贫返贫。同时实行建新拆旧,原址重建的,除保留施工期间必需的生活用房外,应先拆除旧房方可开工建设;异地新建的,原则上在新房建成6个月内拆除全部旧房。“意见”同时提出,引导村民集中居住,注重农房风貌管控。“意见”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市场动态
1.北京、深圳黄金周楼市成交量下降明显。据10月8日《上海证券报》报道: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数据显示,10月1日至6日,全市共成交新房住宅191套,均价约5.4万元/平方米。除10月1日成交50套外,10月2日至6日,分别成交28套、28套、25套、34套、26套。北京的楼市同样清冷。由于数据不完整,目前能查到的网易房产的统计数据显示,10月2日至6日,北京共销售住宅51套,均价每平方米4万元左右。其中,10月4日仅成交2套。
2.杭州:土地市场趋冷,摇号中签率上升。据10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显示,10月1日至7日,杭州市区商品房成交293套,较去年同期下降近70%,创下10年来新低;二手房成交97套,同比下降超过30%,也创下5年来新低。在持续调控下,杭州楼市在8月就已出现“降温”迹象。一方面是土地市场趋冷。7月,全市土地出让收入573亿元,综合溢价率14%;8月,全市土地出让收入226亿元,综合溢价率降至4%。另一方面是摇号中签率攀升。据不完全统计,8月,杭州市共推出楼盘38个,7383套房源,总登记人次73012人,综合中签率10.1%;而到了9月,杭州推出新盘59个,10169套房源,总登记人次58034人,综合中签率升至17.5%。
3.南京黄金周楼市成交量创8年来新低。据10月8日《扬子晚报》报道:数据显示,10月1日-7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的总认购量为1833套,成交154套,较去年同期574套的成交量下降73%,这也是自2011年以来的同期成交量新低。数据还显示,国庆期间的交易量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10月1日认购618套、成交24套,整体表现是七天长假中最好的一天,此后的交易数据便逐渐下滑,尤其是认购量从单日600套回落至100余套,而成交量则保持在每日10套至30套之间。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今年国庆期间南京全市并无楼盘举行公证摇号及开盘。
行业信息
1.本月15日起央行降准1个百分点。据10月8日《北京晨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宣布,自2018年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当日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不再续做。这是今年以来央行的第四次降准。央行表示,降准所释放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10月15日到期的约45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除去此部分,本次降准还可再释放增量资金约7500亿元。
2.北京市住建委:“零容忍”打击公租房转租,违规顶格处罚。据10月8日“人民网”报道: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公布了国庆期间开展公租房项目专项检查情况,对疑似转租家庭、违规代理经纪机构,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高限给予处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提出了加强“技防”信息手段应用、加强常态化宣传、完善举报查处机制等要求,北京市住建委也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公租房转租问题,发现一起严厉处理一起,形成震慑作用。
3.广州:年底存量房买卖将有两大“护身”法宝。据10月8日《广州日报》报道:目前,广州市住建委正在推进规范性文件《房屋状况说明书》的立法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今后促成存量房交易的中介机构,须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制作《房屋状况说明书》,明晰房屋的相关状况,供买卖双方当事人查看并签名确认,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进一步促进交易信息公开透明。此外,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办法》也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出台后将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保障交易安全。
4.济南市修订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据10月8日《齐鲁晚报》报道:日前,济南市对《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济政发﹝2003﹞3号)进行修改,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济南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以及市政府批准的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据本办法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未按规定缴纳配套费的建设项目,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已建成需分项配套供水、供气、供热等设施的建设项目,需在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供水、供气、供热等专营单位评估并出具意见后,据本办法单项标准缴纳专项配套费。同时,建设单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供水、供气、供热等专营单位,不得再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名义收取其他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购房者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珠海:两年内签约率未达90%,旧村改造项目将中止。据10月9日《南方日报》报道:近日,珠海市住规建局组织召开《珠海市城中旧村更新实施细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其中,修订后的“细则”拟规定,在旧村改造具体组织实施中,如果在两年期限内与更新区域内全部产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达到签约率90%的,中止项目申报受理和实施。项目中止申报受理和实施之日起五年内,不再受理该城中旧村更新申请。采取市场主体实施方式的,可向市场主体计收项目违约金。具体违约金计收标准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另行制定。
6.碧桂园回应"华东多个楼盘大幅降价":不是全面降价。据10月8日《上海证券报》报道:日前,一则关于“碧桂园在华东区域多个楼盘实施大幅度降价”的消息在网络播。就此,碧桂园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有两个地方确实推出了降价促销措施,但不是全面降价或者是大面积降价,只是在个别城市(如有些销售情况不太好的四五线城市)的个别项目进行了打折促销,打折幅度和力度也是经过精心考量的。促销方式上,包括一种是针对老员工的优惠价格,还有一种是回馈老业主。不存在市场传闻的全面降价。上述人士还称,这是目前市场环境下随行就市的一个选择。在国庆长假期间,包括万科、恒大都推出了促销措施,碧桂园是在整个市场做了这样一个选择之后做出的跟随动作。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