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8)第50期
第50期
(总第221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8年9月4日
政策速递
1.深圳市出台“工改工”新规,严禁安排成套商品住宅。据“观点地产网”8月23日讯:近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从严控建筑设计规定、加大产权分割面积、提高产业准入与分割转让门槛、首提产业监管回收土地要求等五方面严管“工改工”(即: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实施以拆除重建类的工业区改造项目,包括升级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住宅、办公、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等为主的城市更新)。“办法”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深圳市政府表示,严禁在工业用地中安排成套商品住宅、专家楼、商务公寓和大规模的商业和办公等建筑功能。
2.四川省九部门联合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月4日透露:目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银监局、省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此次整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四个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广泛发动群众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健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3.四川省调整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官网23日晚发布:日前,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印发《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四川省其他地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全省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等。
4. 2.海口市公布六项举措遏制房价上涨。据“中国新闻网”8月20日讯:近日,海口市通过六项举措坚决压实地方政府调控主体责任,坚定不移遏制房价上涨。这六项举措为:一、压实责任,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房地产调控职责。强化调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压实,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问责机制。二、不打折扣,强化最严限购政策执行落地。对照省市各级各部门今年出台的调控政策,确保从严管理,全面落实、逐一落地。三、源头管控,强化“一房一价”备案管理。对在售项目存在价格虚高备案的要“回头看”,重新调整备案价格;对新备案项目的要比较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在售项目的网签均价,从严管理,不得上调。四、严管重罚,强化市场秩序规范整治。通过全覆盖、双随机、不定期以及专项行动等执法方式,严肃市场秩序,强化执法整顿,特别是对哄抬房价、违规黑中介、骗购住房资格、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五、有效供给,强化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等住房的建设力度,有效解决本地居民及新市民基本住房需求。六、加强宣传,强化市场预期合理引导。加强新闻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市场合理预期,消除群众疑虑。
5.海南省三亚市将自9月1日起实行限时网签。据新华网8月26日讯: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宣布从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每月1日至25日,开发商应向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信息中心提交当月销售房源网签备案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网签(25日至31日后销售的,可在下月申报),严禁滞后网签。如未能在限期内按要求提交,不再受理办理。
市场动态
50个热点城市年内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上涨近3成。据“人民网”8月22日讯: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发布数据显示,尽管房地产市场迎来严厉调控,热点城市今年土地成交量依然非常高,其所监测的5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达到2.35万亿,同比上涨28.3%。截至8月22日,共计有18个城市卖地超过500亿元;44个城市超过200亿元,其中三、四线城市占比一半。
行业信息
1.深圳市拟试点稳租金商品房制度。据《经济日报》9月4日讯:近日,深圳市提出,将借鉴德国的相关经验,结合深圳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稳租金商品房制度,限制租赁住房起始租金及每年涨幅。首个试点项目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与地铁集团、深业集团合作推出的“塘朗城精品公寓”,租金实行“一房一价、一年一调”,原则上不得高于周边同类同品质的市场商品房,年增长率不超过正负5%。
2.天津市租赁住房交易量价平稳。据“中国新闻网”8月22日讯: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日前透露,该市租赁住房交易量价平稳市场发展规范有序,未出现企业抢占房源操纵市场价格现象。截至7月底,全市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已达到53万套、3900万平方米,其中,个人对个人的租赁类型约占市场总规模的80%,这类住房租金主要受市场机制调节,不可能形成垄断。下一步,天津市将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查以中介机构名义抢占房源、赚取租金差价,严查住房租赁企业哄抬租金扰乱市场秩序、不按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严查媒体恶意炒作住房租金上涨、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
3.南京:租赁企业不得恶性竞争、哄抬价格、垄断房源。据“中新经纬网”8月23日讯: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2日组织召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稳定租金价格、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租赁企业不得为抢占市场份额而恶性竞争、哄抬租房价格、垄断租赁房源。针对目前该市租赁市场季节性租金上涨情况,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分析,稳定住房租赁价格,规范市场秩序,确保该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杭州市将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检查。据中新网8月31日讯:31日,记者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杭州将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检查,对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房屋租赁或居间服务、租赁合同签订及备案、租金贷等金融产品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检查范围重点涉及10个方面,包括哄抬房租、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相关单位串通操纵市场租金价格的行为;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信息的行为;恶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的行为;强制或诱导租客使用“租金贷”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合同设置强制条款、霸王条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违规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房屋等行为。
5.黑龙江省公布逾千家失信及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据“新华网”8月22日讯: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公布失信及违法违规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将被禁止新项目开发建设。此次公布的企业名单包括: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756家,项目逾期未回迁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96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32家,资质有效期届满且未办理延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27家。
6.山西省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启用。据“新华网”8月27日讯:山西省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近日在太原正式启用。据悉,山西省11个设区城市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已经完成建设,县级平台也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
(责任编辑: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