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8)第46期
房 地 产 快 讯
第46期
(总第217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8年7月31日
政策速递
1.上海: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据《新闻晨报》7月27日讯:上海市委常委会7月26日举行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推进会精神、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坚持“留改拆”并举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等有关工作事项。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旧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持续用力攻坚突破,千方百计改善旧区居民基本居住条件。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举措,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切实解决居民实际居住困难。要创新方式方法,整合政策资源,结合旧区改造实际,大力创新工作思路、办法和机制。
2.广州、清远两市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出台。据“观点地产网”7月27日讯:7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8年7月26日起,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的贷款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广州、清远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清远市区、清新区、清城区等区域购买住房;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通过广清帮扶贷款购房的广州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参照清远当地提取政策执行,具体业务操作细则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
3.河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归集、提取相关政策。据《燕赵晚报》7月26日讯:7月23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归集、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出台,并自2018年7月25日起执行。其中,针对租住商品房用于自住的提取,“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住房时,优先支持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本人和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为9600元。
4.吉林长春:8月1日起高于申报价格的商品房不予网签。据“澎湃新闻”7月31日讯:7月30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通知》指出,所有在售的商品房(含现房)须向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申报销售价格后方可销售,否则不予网签。未申报过销售价格的项目,须补充申报价格。《通知》同时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申报价格规范销售。
市场动态
三、四线城市住宅存销比创10年新低。据“人民网”7月25日讯:易居研究院日前发布的《全国100城住宅库存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该院监测的100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为42643万平方米,环比减少0.2%,同比减少8.0%。此外,截至2018年5月份,10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存销比”,即库存去化周期为9.8个月,这也意味着市场仅需9.8个月的时间就能消化完这些库存。值得注意的是,三、四线城市的存销比下跌较为明显,降至9.6个月,该数值是2009年以来的月度最低值,即最近10年中,三、四线城市的去化周期达到了最低值。在存销比小于6个月的24个城市中,17个城市为三、四线城市。
行业信息
1.北京新版租房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据“中国新闻网”7月27日讯:7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消息称,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配套使用的《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从27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细化了房源、合同当事人的信息内容,明示了北京市关于住房租住的有关重要政策,明确双方当事人有送达地址及变更通知义务,更直接地引导合同当事人的租赁行为。新版合同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在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按照约定时间内搬离。此次最显著的变化是,在现行使用的2008年版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将自行成交和经纪成交合二为一。同时,通过房屋承租合同、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对房屋租赁经纪行为进行全面规范。
2.湖北省九部门联合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据“新华网”7月27日讯:湖北省住建、宣传、公安、司法、税务、工商、物价、银监、保监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湖北省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从7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房企违法违规及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大类的30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房产中介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等行为均被纳入整治范围。此外,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或房产升值和投资回报等行为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
(责任编辑: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