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8)第28期
房 地 产 快 讯
第28期
(总第199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8年4月28日
政策速递
1.证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据“每经网”4月25日讯:25日,证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优先支持大中城市、雄安新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住房租赁项目及国家政策鼓励的其他租赁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鼓励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重点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以其持有不动产物业作为底层资产的权益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积极推动多类型具有债权性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同时,将在审核领域设立“绿色通道”。
2.海南省发文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据“新华网”4月24日讯: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3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以购房为目的频繁离婚、结婚的,各市县要对其购房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涉及假结婚、假离婚骗购住房的,严格执行《印发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相关要求,将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报送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通知”明确,海南各高校在校大学生集体户口不视为本省户籍,购房执行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已毕业且在海南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的大学生,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口的可以视为本省户籍,购房执行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政策。此外,居民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居民户口登记簿为准。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子女,无论户口是否与父母在同一个居民户口登记簿均可单独购房。
3.成都市加大租房提取公积金支持力度。据“四川新闻网”4月25日讯: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第七次全体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自2018年4月30日起施行。“办法”从四个方面加大了对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一是增加了提取次数。对租住商住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次数由每年可申请提取两次,调整为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二是扩大了代办范围。对提取业务原可由单位代办调整为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三是放宽了提取限额。取消了现行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的规定。四是提高了提取金额。参考近期成都市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将租住商品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提取限额由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元调整为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4.长春市房地产限售令正式实施。据《新文化报》4月25日讯:24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对自2017年12月29日后,凡在长春市三环区域(三环区域是指北至北环城路,东至东环城路,西至西环城路、创业大街、安庆路、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闭合部分)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商品住房以商品房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二手住房自办理转移登记后,2年之内不得再次上市交易。因司法裁决、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因历史原因确权登记的无籍房、房改房办理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在限售范围内。
5.广东省珠海市出台人才新政:赠送50%住房产权,最高亿元资助。据“新华社”4月25日讯:珠海市24日出台《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 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根据新政,高层次人才来珠海可选择拿住房补贴,其中顶尖人才600万元、一类人才200万元、二类人才140万元、三类人才100万元。如不选择住房补贴,顶尖人才可选择入住200平方米人才住房,全职工作满8年即可获赠该住房。一、二、三类人才则可选择与政府按各50%的比例,申请购买相应面积的珠海市共有产权房,连续工作10年后可无偿获赠政府所持有的50%产权。围绕珠海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政给予创新创业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给予尚不具备创新创业团队条件但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团队最高500万元资助,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最高200万元资助。此外,新政对毕业三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施“先落户后就业”。
市场动态
2017年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突破5000亿元。据《华西都市报》4月26日讯: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发布了《四川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5417.74亿元,同比增长19.34%;缴存余额2422.48亿元,同比增长14.84%。缴存业务方面,2017年全省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8.65%、7.19%和14.23%。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以及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占比突出,分别为45.24%,39.53%以及21.30%。提取业务方面,2017年,全省公积金提取额达564.91亿元,同比增长17.44%;占当年缴存额的64.34%,比上年增加1.76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2995.26亿元,同比增长23.24%。
行业信息
1.北京市住建委:企业自持租赁住房只许租不许售。据《新京报》4月22日讯: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企业竞自持的租赁住房,在7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内,开发建设主体无论自持项目,还是将项目转让给新受让主体,都只能出租,不能出售或变相以租代售等;承租人租赁此类住房,无论租赁期限和续租次数多少,都只能获得使用权,不能获得产权。另外,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租金期限不宜过长,否则过程中发生的与产权主体相关的变化等因素,可能给承租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2.海南省密集处罚数十家违规房企和中介。据“中国证券网”4月20日讯:针对市场出现的炒作、哄抬房价等情况,海南省住建部门日前密集处罚了一批违规房地产企业和房产中介。海口市工作组在三个房地产项目检查发现一系列违反违规行为,并现场对相关企业做出处罚。此外,对海南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和个人作出罚款、撤销备案、暂停网签资格等处罚措施。三亚市当日也公布了对1家房地产开发项目和5家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公告。当日,陵水、儋州、澄迈、东方等市县也公布了处罚案例。
3.金融监管部门检查银行业乱象,严查信贷资金进入楼市。据“财联社”4月26日讯:有消息人士近日表示,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已启动对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新一轮现场检查,居民杠杆率较高地区的消费信贷流入房地产市场是检查的重点之一。他们指出,中国多地地方银监局已进驻辖内商业银行,检查内容包括对信用卡、房抵贷等贷款进行评估,以及是否有信贷被非法用于偿还抵押贷款。其中一位消息人士表示,虽然中国监管层正在加大力度防控金融风险,但消费信贷仍被用于投机炒房,这导致家庭杠杆率迅速上升、房地产泡沫增大以及居民储蓄率下降。
4.6家房企境外发债获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17日对40家企业境外发行债券予以备案登记。值得注意的,在获得备案登记的企业中包括了6家房地产企业。在境内融资不断收紧的情况下,海外融资成为了房企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渠道之一。据了解,目前境外发债融资没有明确的发文限制,一般在海外发债融资的房企多为上市公司或者大型国企。房企加大融资力度的背后,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多数的开发商在2018年都有着非常明确的规模扩张计划。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今年将面临偿债高峰。
观点荟萃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楼市调控要加快治本步伐。据《经济日报》4月25日讯:贾康近日撰文称,要深层次解决楼市治本问题,必须总结过去的得失,推进“双轨统筹”的楼市制度框架,配之以土地、投融资、税费等方面的制度变革,共同攻坚克难。此前,中央已经强调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解决长效机制问题,而且要落实到解决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问题上。这其实就是治本的思路。首先是“双轨统筹”的住房制度。其次,治本还需推进相关税费制度改革,特别是在住房保有环节的房产税制度改革上要攻坚克难。再者,土地制度、投融资制度等都是与楼市“治本”相关的基础性制度。
(责任编辑: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