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8)第20期
第20期
(总第191)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8年3月27日
政策速递
1.北京市加强经纪机构备案及经营场所公示管理。据3月24日《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经营场所公示管理的通知》和《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存量房屋承购经纪服务合同》两个示范文本,旨在规范二手房市场。文件首次明确了存量房出售、承购经纪服务关系,明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屋买卖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其中规定,二手房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服务费用由谁支付由交易当事人自行约定。
2.广州市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据3月27 日《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查实施细则》于2017年2月有效期届满,日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对其进行了评估修订,并进行了政策解读。修订后的“细则”将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查的范围也相应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9434元的户籍家庭均可申请公租房,较之前的20663元提高了8771元。此外,修订后的“细则”将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市住房保障部门公示时间由原来的5日延长至20日;将审查、期满审核的期限延长至5年。同时还规定,“申请受理时,街道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资料,自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3.大连市实施多项住房限制性政策。据3月22日“大连天健网”报道:3月2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大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并自2018年3月22日起执行。根据“通知”,大连市将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区等部分区域实施包括“限购令”“限售令”在内的住房限制性政策。同时还出台了下调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上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等多项措施。
4.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发布楼市新政。据3月22日“中商情报网”报道:3月22日,阜南县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严格落实房价备案制度、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控制投机性炒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多项措施。其中明确,阜南县居民在县里名下已有二套住房,购买第三套商品住房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非阜南县户籍居民在县里名下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后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起始时间以购房人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市场动态
1.江西省前两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同比回落近两成。据3月25日“新华网”报道:江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该省房地产市场增长趋缓。今年1-2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226.9亿元,增长4.6%,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9.8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477.9万平方米,增长16.5%,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19.9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301.2亿元,增长27.9%,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21.4个百分点。
2.南京市前两月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超过三成。据3月23日《南京晨报》报道: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2 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94.6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7%,延续了去年以来持续下降的势头。其中,现房17.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68%;期房76.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1%。截止目前的待售面积为29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1.3%。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85.4亿元,同比增长16.3%,但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6.3个百分点。
3.东莞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维持低位。据3月27日《广州日报》报道:合富研究院数据显示,上周,东莞市新建商品住宅新增供应约615套,春节至上周累计供应仅1818套,制约着成交低位运行。签约方面,上周签约786套,呈现连续两周回落态势,春节至上周累计签约3329套,明显供不应求,市场以消化库存为主。
4.百强房企去年市场份额升至47.7%。据3月22日“人民网”报道:日前,“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发布的《2018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显示,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2017年,百强房企销售总额、销售面积分别达63760.7亿元、4979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8%和23.7%;市场份额占比47.7%,较2016年提高了7.9个百分点。此外,前50强企业合计拿地金额2.55万亿元,其中招拍挂类2.24万亿元,同比增长76.7%,占300个主要城市土地成交金额的61.6%。
行业信息
1.深圳市发布《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据3月27日“中新网”报道:3月2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且满足“存在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这三个条件之一的老旧住宅区适用棚户区改造政策。此外,使用年限不足20年且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的住宅区,经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批准后可以适用棚户区改造政策。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等方式,由权利主体自愿选择。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确定辖区内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产权调换标准。
2.建设银行住房租赁平台已累计上线房源12万套。据3月23日“新华网”报道: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庞秀生22日在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目前,建行住房租赁平台已累计上线房源12万套,成功出租2.6万套,“今年每个月可以让1万户租客在建行平台发布的房子中拎包入住”。据了解,该平台包括监管服务、企业租赁、共享应用、公租房监测分析等五大系统,整合了供房、承租、撮合、融资、服务五大流程,可以服务监管机构、房地产企业、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房地产中介、个人5类主体。
观点荟萃
绿地控股董事长、总裁张玉良建言“租售并举”:租赁住房用地市场化,按照租房回报率来定地价。据3月27日“人民网”刊载:日前,张玉良在“城市群与房地产市场新定位”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表示,住房制度改革应该从五大方面来进行改革,包括租赁住房用地的出让、租赁住房开发建设中的税制问题、租赁价格、融资政策和权益保障。就租赁住房用地的出让方式,他表示,目前,在我国的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中,多数城市的做法是政府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将租赁住房用地出让给当地的国有企业,并由其来开发、建设、运营租赁住房。他认为:“以这种方式开打开局面是可以的,但是方式方法上还应该继续改进,因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搞了‘双轨制’,并没有完全体现市场化的精神,它使得租赁住房实际上成为政府职能的延伸,不利于持续、健康的发展。”他建议称,“土地出让应该遵循市场化原则,引入专业的机构来运营,因为出租和出售是不一样的,那么土地出让价格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按照公共租赁房的回报率设定地价,而不是按照出售房来定地价;同时,规定出让用地只能用于出租不能出售,这样也不用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