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8)第5期
第5期
(总第177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8年1月16日
政策速递
1. 银监会:严查资金违规入楼市股市。据1月15日《上海证券报》报道:1月13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通知》部署了2018年重点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八大重点共22条。其中明确,将整治违规将表内外资金直接或间接、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2.成都:鼓励居住类项目与轨道交通连通。据1月15日《成都日报》报道:成都市日前出台《成都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提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系统规划、分层利用、公共利益优先、轨道交通引领、结合重点地区综合开发、地下与地上相协调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办法》提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块的建设项目按规划通过结建方式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并连通轨道交通出入口。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块的公共建筑和商业类建筑尽可能与轨道交通连通,鼓励居住类项目与轨道交通连通,与轨道交通连通的项目应提供公共出入口。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通道和地铁配线上的地下空间可进行商业开发。地下街宜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设置,在保障人行通廊、市政配套设施及人防功能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进行商业开发。
3.河北:个人和机构出现住房保障失信行为将被惩戒。据1月13日“新华网”报道: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在保障性住房申请管理使用过程中,个人和机构失信行为包括在申请审核或资格复核过程中,故意隐瞒有关情况、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违规使用或处置保障性住房、违规出租转租出售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住房保障相关检查、协助住房保障对象或申请人骗取保障性住房或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等18种情形。《意见》明确,省内各地在受理或实施住房保障相关业务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和失信行为惩戒措施予以处理。对于住房保障对象连续3年无失信行为且表现良好的,将实施守信激励措施。
4.海南省全面停止办理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手续。据1月15日“澎湃新闻”报道:1月12日,海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意见》提出,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规划调整硬性约束机制,实行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管理制度。其中明确,对位于生态保护核心区的市县,停止安排新增外销型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全面停止办理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手续(含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和改变用途审批)。鼓励发展租赁型商品住宅,对用于租赁的商品住宅基准地价可以按照商品住宅基准地价的70%确定。其他用途用地不得擅自调整规划改变为商品住宅用地,对严禁规划为商品住宅用地、但已规划为商品住宅用地的,应当及时调整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用途。
5.南昌市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定期发布租赁指导价。据1月12日《上海证券报》报道:南昌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城区商品房屋租赁价格的调查统计,定期发布房屋租赁指导价格,并定期上报房屋租赁信息。此外,南昌市房管局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搭建商品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市民可到平台查询相关房屋信息。
6.福建省厦门市:办公类建设项目严禁“住宅化”。据1月11日“厦门网”报道:日前,由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印发并施行。《意见》规定,严禁将办公用途项目设计、建设或装修为带有居住功能的用房。《意见》明确,开发企业及相关主体违反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查处,罚没或追缴违法所得,并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违约责任。对配合开发企业违规进行开发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开发企业或买受人擅自改变规划建筑功能或对房屋进行加层、插层等改变建筑内部结构的,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函告不动产登记机构限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项目首次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
市场动态
杭州:去年外地购房者占比近三年来最低。据1月15日“新华网”报道: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公布的杭州楼市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外地购房者在杭置业的总套数占市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总套数的比例为14.4%,为近三年来最低。这一占比2015年为19.55%,2016年为33.8%。其中,2016年在杭置业较多的上海购房者,2017年的占比仅为1.8%,下降了5个百分点。此外,“刚需”成为杭州楼市的主力。据统计,2017年在杭州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中,约59%的购房者为首次购房,其中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相对较低的下沙、大江东、余杭区首次购房比例最高,占比均超过七成。
行业信息
1.2017年全国新增房贷5.56万亿元,占比下降。据1月14日“中新网“报道: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12日在北京透露,2017年,全国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32.25万亿元,同比增长20.9%,增速比上年末回落6.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5.56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41.1%,较2016年占比低3.7个百分点。分类来看,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86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速比上年末回落14.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8.32万亿元,同比增长17.1%,增速比上年末高8.8个百分点,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3.33万亿元,同比增长32.6%,增速比上年末低5.7个百分点。业内人士指出,房贷收紧的趋势有利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地。
2.2021年成都市租赁住房保有量将达151万套。据1月15日“四川新闻网”报道:近日,2018年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成都市召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在作经验交流时透露,根据成都市编制发布的《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五年规划(2017-2021年)》,计划到2021年,全市将新建成各类租赁住房39万套,租赁住房保有量将达到151万套,可以解决近400万人的居住问题。
3.地产债松绑?业内称收紧态势仍将延续。据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彭博数据显示,2017年四季度以来上交所已经批准了19家开发商的21只债券合计超过762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含私募和公募)。批文数量超过此前四个季度的总和。多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年底多个地产债获批,显示出地产债松动的迹象。在经历一年多的“资金渴”后,2018年地产行业的融资需求能否得到缓解?对此,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严监管仍将持续,房地产的资金压力不会减小。
观点荟萃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将研究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据1月16日“中国新闻网”报道: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5日对媒体表示,中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就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很明确提到了“多主体供给”的内容。所以,类似多主体供给也会在土地供应上得到体现。一般来说,从土地市场的用地来源看,主要包括国有用地和集体用地,所以姜大明部长此次表述,或表明在住宅市场的用地方面,将会逐渐放开集体建设用地。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