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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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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快讯(2018)第4期

第4期

(总第176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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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

1.江西:房价上涨压力过大市县要尽快出台限购限贷政策。据1月9日“中国江西网”报道:在1月8日召开的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上,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江西省将着力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成改造各类棚户区27.8万套,2018年实现归集住房公积金380亿元。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对各设区市实行稳控目标管理,特别是对进入70个大中城市的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三市严格执行现有调控政策。房价上涨压力过大的市县,要尽快出台相应的限购限贷政策。

2.厦门市将实行房地产差别化调控:加快商业地产去库存。据1月8日“澎湃新闻”报道:厦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月6日开幕,厦门市市长庄稼汉代表市人民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018年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报告提出,今年,厦门市将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实行差别化的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加强商品住宅土地供应,加快商业地产去库存,确保去化周期和房价控制在合理区间,全面加快地铁社区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场动态

1.苏州市住宅用地楼面价创新高。据1月10日“澎湃新闻”报道: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显示,1月8日和9日,该市共有20宗经营性用地成交,出让总面积约70万平方米,出让金总额约166.58亿元。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土地出让方对11宗住宅用地全部设置了市场指导价格,但仍有3宗地突破竞拍的最高“限价”,进入一次性报价阶段。其中,编号为苏地2017-WG-47号的地块以9.82亿元的总价成交,溢价率44%,楼面地价为43167元/平方米,刷新了该市住宅用地楼面价纪录,较2017年全市最高楼面地价高出1.45万元/平方米,即便是对比土地市场较热的2016年的最高楼面地价也高出约4000元/平方米。

2.31家上市房企2017年销售总额同比增长五成。据1月10 日《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原地产研究中心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日前,已公布2017年业绩的31家上市房企合计销售额高达33758亿元,较2016年的21908亿元增长54%。在这31家企业中,除瑞安一家销售额同比下降外,其余全线上涨,且大部分企业涨幅均超过4成。

 

行业信息

1.2017年全国首套房贷利率同比上涨超过20%。据1月9日“中新经纬”报道:融360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12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38%,相当于基准利率1.098倍,环比上升0.37%;较2016年12月的4.45%上涨20.89%。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2018年整个资金方面的成本将会有所提升,对相应的购房需求,尤其是非刚需、非首套的购房需求会有所遏制,从信贷方面来看,房贷利率的提升将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2.北京公积金中心涉嫌垄断被查。据1月11日《新京报》报道:发文规定二手房评估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件600元,且指定6家评估公司承接该项业务……因上述行为涉嫌垄断,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进行了反垄断调查。经调查后,管理中心废止收费标准,并于本月起进一步开放认可评估机构范围。调查称,管理中心相关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3.上海市与国开行、建行就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达成合作备忘录。据1月10日《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市人民政府1月9日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沪签署《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优势推进上海市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合作备忘录》和《推动上海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根据相关备忘录,上海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将在重点项目授信、综合金融服务、金融创新研发等领域加强合作,共同为住房租赁市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4.青岛市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据1月9日“青岛发布”刊载:日前,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意见》提出,青岛市将统筹推进户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土地、财政等相关领域制度改革,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关键,创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其中明确,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上,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加快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问题。

 

观点荟萃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研究员王小广:国家住房银行的成立是十分必要和合理的。据1月8日《证券日报》刊载:日前,王小广在接受专访时表示,从当前整个住房体系来看,我国的实物保障(保障房等)和货币化的补贴都已经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缺乏专门的保障金融机构,因此,市场建议成立“国家住房银行”是十分必要和合理的。(由于)住房公积金目前存在利用不充分、不能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特点,因此,成立“国家住房银行”可以盘活存量资金,特别是增加住房专项资金的供应,同时还带有政策性。另外,通过成立这一政策性机构,真正解决那些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夹心层”,即满足类似于年轻的、希望拥有一套住房并需要得到资助的那部分人群的住房需求。实际上,参照西方的经验来看,国外都有针对中产甚至中产以下的尤其是年轻人专门设立的普惠和优惠的金融支持计划。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