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
房地产经纪是一种社会面广、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与大众住房条件改善相关的职业。2001年12月18 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布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
截至到2007年底,全国共有31360人取得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其中有18396人注册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职业资格制度对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素质、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房地产经纪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房地产估价作为一种提供专业意见、具有社会公信力、承担法律责任的职业,其技术性很强,估价结果的客观合理与否关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1995年3月22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布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2004年6月,国务院决定保留并设定“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审批”为行政许可,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行政许可项目。截至到2007年12月底,全国共有36646人取得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中有31495人注册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以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审批被设定为行政许可项目,对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素质、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房地产估价专业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