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7)第21期
第21期
(总第101期)
政策速递
1.央行发文要求银行适度调整房贷政策。据3月21 日“财新网”报道:近日,央行下发《做好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央行各分支机构要将住房信贷政策作为调控房地产一揽子政策的组成部分,合理搭配使用最低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优惠幅度和最长贷款年限等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对辖区内住房信贷政策做出适度调整。“意见”要求,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敦促其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房贷比重和增速,做好房贷资源投放的区域分布,支持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有效防控信贷风险,积极会同当地银监部分,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落实。
2.北京市明确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据3月2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3月22日,北京市地税局、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条款加以明确,非京籍纳税从5年改成连续60个月,每个月实际缴纳税额大于0,新标准自2017年3月22日起执行。此前,北京对于非京籍购房标准中有关纳税方面的认定标准是,需有五年纳税证明,每年至少有一次纳税记录,但并不要求连续。
3.湖南省长沙市出台通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据3月22 “长沙市发改委”网站发布:3月22日,长沙市发改委、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申报监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和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监管力度等四项措施。其中明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明显过高的,不予办理申报监制,暂停其网签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告诫、约谈,必要时对该楼盘进行成本监审。
4.河北省廊坊市出台住房限购政策。据3月22 日《证券日报》报道:3月21日,廊坊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明确,自3月22日起,在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区、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实施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其中,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同时,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最低60%;停止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
5.山东省青岛市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据3月21 日《齐鲁晚报》报道:3月2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自今年4月15日起,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在青岛购买新建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购买二手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调为40%。同时,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的政策。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继续执行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
6.广东省东莞市出台通知规范房地产市场。据3月21月“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登载: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创新土地供应条件、加强房价备案管理、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和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等五项措施。其中明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对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本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实施前未备案的,以首次备案价格计),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已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调低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缩短为20天,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
7.浙江省嘉兴市限贷升级。据3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3月21日,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银监会嘉兴监管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通知”称,经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自3月22日零时起,调整嘉兴市本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8.南京市句容市启动商品住房限购。据3月21日“财联社”报道:日前,南京市句容市物价局和住建局联合发文启动商品住房限购。非本市户籍人口在句容市区(含开发区)、宝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限购1套。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
市场动态
1.海南省前两月房屋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10.5%。据3月21 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海南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2月,该省房屋销售面积为355.63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168.91万平方米,增长110.5%,增幅同比提升57.4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高85.4个百分点,名列全国第二。此外,1-2月,该省房屋待售面积为1244.10万平方米,比上年1-12月减少27.26平方米,同比下降12.0%。其中,住宅待售面积1007.68万平方米,比上年1-12月减少21.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0%。
2.因资金来源审核未完成,上海市3宗地块中止出让。据3月21日《上海证券报》报道:3月20日,上海土地市场网发布公告称,因交易资金来源审核工作尚未完成,将继续进行审核,现中止临港芦潮港社区C0204地块、临港芦潮港社区E0602地块、奉贤区奉城镇57-05区域地块的出让活动。相关信息显示,临港两宗地块原定于3月28日上午出让,截至目前,已分别有22家和18家房企参与竞拍;奉贤地块原定于3月28日下午出让,目前共有12家房企参与竞拍。
行业信息
1.央行调查:42.9%的居民认为目前房价“可以接受”。据3月21日《新京报》报道:央行3月21日公布的《第一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在50个城市的两万户城镇储户中,52.2%的居民认为目前房价“高,难以接受”,42.9%的居民认为目前房价“可以接受”,4.9%的居民认为“令人满意”。对比上次调查,认为“高,难以接受”的比例从上季度的52.7%下降0.5个百分点,已经是连续两个季度下降;“可以接受”的比例从43.5%下降0.6个百分点;“令人满意”的比例较上季上升1个百分点。对下季房价,27.2%的居民预期“上涨”,49.6%的居民预期“基本不变”,10.6%的居民预期“下降”,12.6%的居民表示“看不准”。此外,未来3个月内准备出手购买住房的居民占比为 22.9%,较上季度提高 2.8 个百分点。
2.河北省将限制京冀交界人口规模,严控房地产开发总量。据3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将严格京冀交界地区户籍管理,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和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为前置条件,合理确定户口迁移落户条件,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方案”同时提出,将严控房地产开发总量,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开发以及在城镇、铁路公路干线和主要街道、滨水地区及城市边界地带建设高层住宅。
3.郑州市10余家房产中介联合成立“诚信联盟”。据3月22 日“新华网”报道:日前,在郑州经营的11家房产中介联合发起成立“诚信联盟”,宣布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包括:发布真实房源信息、从业人员实名服务、不哄抬房价、不挪用交易资金、及时处理纠纷、不泄漏客户隐私等,并公示营业场所,公开投诉电话。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二手房交易量不断增加,消费者期待诚信中介和诚信交易的呼声提高,为净化行业经营环境,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业自身有必要主动自律、强化诚信。该协会下一步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建立网络平台、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净化中介交易市场环境。
观点荟萃
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中国房地产市场改革关键要在供给上做文章。据3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载:日前,张玉良在接受专访时表示,与其它商品不同,房子附着于土地,不可异地使用,不可全国流通。因此,住房需求问题实际上是以城市及城市群为基础的,不可一概而论。当前,一二线大城市住房需求非常旺盛,部分三四线城市则出现了库存问题,这两者是并存的。而且,我国还处于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人口还会不断向一二线大城市集聚,这些城市的住房需求还会进一步放大。大城市住宅土地供给不足是造成地价、房价轮番上涨的重要原因,因此,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关键要在供给上做文章。他建议,增加有效供给,优化供给结构。同时,根据新的时代特点,适当改革土地供给制度,增加建设用地供应,增加住宅用地来源。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