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7)第26期
第26期
(总第106期)
政策速递
1.天津市滨海新区实行实名制购房,严查倒卖“房票”。据4月12日“新华网”报道:天津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日前公布《滨海新区实行实名制购房、严禁倒卖商品房“房票”的通告》。根据“通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代理经纪机构在《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下发前,只能对购买人进行意向登记,不能采取内部认购、预定、优先购房、排号、发放VIP卡、招募会员等手段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费用。“通告”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倒卖商品房“房票”活动,变相提高商品房价格。同时,购买人也不得向中介机构和个人购买“房票”,对从中介机构和个人购买的“房票”,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购买人自己承担。
2.重庆:从重从快查处房产开发销售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据4月11日“华龙网”报道:4月11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从重从快查处一批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违法违规案件的紧急通知》称,决定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通知”指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要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停业整顿等措施,并纳入“黑名单”。
3.山西:已购公有住房转移登记需缴纳1%土地出让金。据4月12日《上海证券报》报道: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政策明确,今后对已购公有住房符合转移登记条件的,土地出让金按照成交价1%缴纳,土地使用期限调整为70年。如成交价低于税务部门计税评估价的,以税务部门认定的计税评估价为准。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期从该宗地内第一套房屋的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其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
4.四川省调整贷款购房首付比例。据4月12日“川报观察”报道: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2017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决定自2017年4月13日起,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1)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在成都市12个住房限购区域,仍按原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全省非限购区域不低于25%。(2)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限购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在成都市11个住房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3)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在成都市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5.成都市出台通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据4月12日《成都商报》报道:4月12日,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金融办、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并自2017年4月13日起实施。“通知”共提出严格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严格住房贷款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房贷认定标准、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严格审核还款能力、严格防范投机炒房等7项措施。“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捂盘惜售行为,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等变相提高房价。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通知”还明确,自即日起,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6.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建立楼市调控联动机制。据4月12日“新华网”报道:厦门市日前印发《厦漳泉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正式建立厦门以及相邻的漳州、泉州等三地的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据了解,该机制主要包括土地出让、交易管理、中介监管三方面内容。首先,建立土地出让联动机制。实行相对集中供地,防控出现新“地王”共享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出让信息。其次,建立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联动机制。三地联动强化交易监管,加强购买商品住房资格审查。此外,建立房地产中介监管联动机制。三地联动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行动,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重点打击异地开盘、销售异地住房以及跨区域开展“团购”活动等房地产中介行为。
7.江苏省扬州市出台通知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据4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4月11日,扬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强商品住宅用地市场管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规范商品住房市场交易行为、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等4项措施。其中提出,设置已购商品住房转让年限。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公证机关不得办理协议手续。严控新建商品房备案合同变更。市房管部门在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后,1年内不得办理购房人变更手续;已撤销备案合同的商品住房,1年内不得再次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8.河北省承德市启动楼市限购。据4月11日“中国新闻网”报道:4月10日,承德市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明确,非承德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范围内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二年后方可转让。《意见》还提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住宅用地及住房供应以及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等措施。
市场动态
1.北京市一宗优质地块低溢价率成交。据4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4月11日,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块被国开东方万科联合体以58.5亿元的价格竞得,楼面价4270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04万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25万平方米,溢价率仅为17%。分析人士指出,由于该地块规模较大,所以看似溢价率低,但其实已经接近近期房企拿地的极限了。不过,即便考虑到各种不利因素,国开东方万科联合体此次拿地的价格仍然低于市场预期。
2.海南省商品住宅去化期收窄至17个月。据4月12 日“中国新闻网”报道:4月12日召开的海南省第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透露,今年一季度,海南省房地产呈现“量价齐升”态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新开工面积同比增幅均超过100%,商品房销售均价涨幅超过一成。截至3月末,海南商品住房库存约为2338万平方米,较2016年年末下降283万平方米,去化期约17个月,较去年底下降6个月,其中海口、三亚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分别降至12个月和8个月,但部分市县去化期仍超过36个月。
3.广东省佛山市3月份商品住宅成交量超过前两月之和。据4月11日“南方网”报道:世联地产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3月,佛山市商品住宅销售17671 套,成交面积 193.53 万平米,成交量超过 1、2 月份的总和,全市均价 10588 元/平米,环比增长 1.2 %。从区域来看,顺德区、禅城区以成交量环比增幅305.2%、277%居前;南海区则以60.4 万平方米居成交面积之首。成交均价方面,全市仅南海区价格有小幅下调,均价为 11534 元/平米,环比下调 2.1%;其余四区成交均价都有上涨,均价最高的顺德区为 12111 元/平方米,最低则为高明区 6799 元/平方米。
4.22家上市房企一季度合计销售金额同比大增六成。据4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4月10日,碧桂园发布数据称,今年一季度,该公司共实现合同销售额1506.6亿元,同比大增251.4%。此前,万科A和中国恒大发布的的销售额则分别为1502.7亿元和1069.3亿元。根据公开数据统计,截至目前,A股和H股目前共有22家上市房企发布了有关一季度销售情况数据,合计销售金额超过7700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六成。
行业信息
1.一季度全国房地产业新登记注册企业数同比增长近五成。据4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新登记企业125.5万户,同比增长18.0%。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法昌主任表示,新登记企业的快速增长,和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的深入推进有密切关系,注册程序的便利激发了企业热情和“双创”活力。不过,也有值得引起关注的因素。比如,受房价上涨影响,一季度房地产业注册企业继续较快增长,新登记3.3万户,同比增长45.8%。
2.北京市严查网站违规房源信息。据4月12日“中国新闻网”报道:4月11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网信办联合约谈了链家网、我爱我家网等15家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站,要求各网站要对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审查,并于4月12日24:00前撤下明显存在违规信息的房源,如包含“升值潜力无限”“商住两用”“学区房”“买一层送一层”“全款收房”等虚假宣传词汇的房源信息。同时,还要各网站发布房源必须以房地产经纪公司名义发布,不得以“独立经纪人”个人名义发布。同时,各网站不得为未经核查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提供信息发布业务。
3.上海市调整三宗地块出让规则:实行招挂复合式。据4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4月11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将上海“临港芦潮港社区C0204地块、临港芦潮港社区E0602地块、奉贤区奉城镇57-05区域地块”出让方式调整为招标挂牌复合式。相关复合出让须知显示,将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申请人数确定出让方式。采用有竞价招标方式出让的,则以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则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最终只有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才能入围竞标。
观点荟萃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调整供地规模应盘活闲置低效存量土地。4月11日李宇嘉在《每日经济新闻》撰文表示:近日,住建部和国土部联合发文,不仅要求各地明确中期供地计划,且以库存消化周期作为督导供地的量化指标。笔者认为,供地增加是好事,关键还要加强督导,让供地计划落实,避免出现批而未供。同时,更要探索如何突破供地瓶颈,实现大规模供地。一方面,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探索收益共享模式,及时调整用地和区域规划,补足公共配套,将辖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更多地推入市场。另一方面,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释放出建设用地指标,调减大城市的耕地,并以市场化的方式平衡。最后是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存量土地。产业周期一般在20年左右,而用地功能划定最少也是40年,根据产业变迁适时调整土地用途有必然性。目前,大城市人口吸附能力强的服务业对经济贡献普遍超过50%,互联网、积聚和共享经济更加节约空间需求,传统制造业、工业用地、商办用地应向住宅功能转变。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