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7)第31期
第31期
(总第111期)
政策速递
1.北京:“法院拍卖房”纳入限购范围。据4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召开会议,就“法院拍卖房”的购房资格问题进行了研究。三部门明确,将住建部门对竞拍人购房资格审查纳入北京市司法竞拍流程。法院竞拍房产为纳入北京市限购政策范围内、且竞拍方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要求竞拍家庭或个人符合本市限购政策。
2.上海: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据4月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日前,上海市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有效期为2017年4月10日至2022年3月31日。“规定”提出,办公用地的出让合同中应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商业用地出让合同中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出让人规定商业、办公物业的持有比例和持有年限;办公、商业可售部分以层为单元进行销售;商业、办公、商品住宅自持面积不得整体、分割转让或进行抵押等。“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建设条件,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拒不接受处罚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3.陕西省: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调控稳定市场预期。据4月30日《陕西日报》报道:陕西省国土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调控稳定市场预期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编制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住建部门的监测数据,对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要暂停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正常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通知要求,各市、县要从供应量、地价、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管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3.浙江:未按规定提供交付样板房或者未按规定时间保留交付样板房最高罚50万元。据5月2日“新华网”报道:5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指出,房地产经营者预售全装修商品房的,要提供交付样板房。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全装修商品房的展示样板房、模型、展示板以及广告对于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的,应当作为房屋装修质量的交付标准。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江苏省无锡市发文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据4月29 日“中国新闻网”报道:4月28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商品住房销售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申报备案价格高于2016年10月份所在区域商品住房成交均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交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商品住房成本评估报告,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成本情况,通过比价或组织论证等方式,指导企业合理申报价格并审核确定备案价格。申报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规模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且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同一项目分批报备的,后一批次申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批次备案价格,且前一批次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尚未出售(无法提供认购书和收取定金电子凭证)或者涉嫌捂盘惜售的项目,后一批次价格备案不予受理。此外,“意见”还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每套房屋价格。
5.广东省东莞市出台通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据4月30日“中国新闻网”报道: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其中在认可学历时,“通知“指出,购房人能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进行查验的,予以认可,对只提供学历证书的,不予认可。此外,“通知“还明确了限购政策中涉及职称、劳动合同认定的有关问题。
6.广东省鹤山市发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据4月27 日“观点地产网”报道:4月27日,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实施差别化住宅信贷政策等措施。其中在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综合土地成本、项目前期均价、周边价和区域价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预(现)售项目的申报指导价。而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等方式变相提高房屋销售价格,否则将暂停有关项目的网签并责令整改。项目房价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调整。
市场动态
1.杭州市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势减缓。据5月1日“新华网”报道:杭州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该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54亿元,同比增长5.5%,增幅较1-2月回落9.3个百分点。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19万平方米,增幅由1-2月的6.7%转为-8.7%,回落15.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317万平方米,下降21.6%。全市房屋施工面积9692万平方米,增长0.6%,增幅较1-2月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4904万平方米,增幅由1-2月的0.2%转为-0.6%。房屋新开工面积372万平方米,增长1.5%,增幅较1-2月回落6.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226万平方米,增长11.0%,增幅较1-2月回落29.5个百分点。
2.去年112家房企平均净利润率8.2%。据4月29 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日前,已经公布年报的112家上市房企2016年合计营业收入12993.7亿元,同比上涨28.7%;合计净利润1059.2亿元,同比上涨26.1%。其中,净利润上涨的房企共84家,占比达75%。在2016年刷新历史成交纪录的年度,利润率出现企稳。去年,112家房企平均净利润率为8.2%,较2015年的8.3%微降0.1个百分点。
3.一季度房企万科销售金额翻番,净利润下滑。据4月28日“中国新闻网 ”报道:4月27日,万科公布的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该公司销售面积988.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50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1.1%和99.7%。实现营业收入185.9亿元,同比增长2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亿元,同比下降16.5%。
行业信息
1.全国首套房贷利率连涨4个月。据4月28日《证券日报》报道:融360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 4月,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为4.52%,环比上升0.67%。较去年4月的4.49%上升0.67%。在监测的全国35个城市533家银行中,本月有122家银行首套房利率折扣上升,占比22.89%;折扣利率下降的有17家银行,占比3.19%;与上月持平的有394家银行,占比73.92%。二套房平均利率为5.39%,小幅波动。从同比来看,与去年同期二套房利率5.39%持平。
2.北京市明确受“3·17”新政影响交易违约不担责。据4月28日“央视”报道:日前,北京市住建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规划国土委三部门明确,因“3·17新政”影响导致商品住房交易无法进行的,法院依据双方举证判定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且买受人能够举证其确因调控政策出台导致首付款比例提高、无法支付首付款项,因而无履约能力的,其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的,法院可以支持。
观点荟萃
仲量联行中国区资本市场研究负责人邱义昇:资产证券化将成为中国房企未来主要融资方式。据4月27日“网易财经”报道:邱义昇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美联储逐渐淡化“量化宽松”计划和加息,对于中国的开发商和资产持有人来说,轻松融资或再融资的日子可能一去不复返,尤其是中央政府可能会推出新一轮的紧缩政策,这将进一步加大企业融资难度。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和资产持有人为取得所需资金、降低融资成本,需要将银行贷款或公司债券等传统融资方式与其它融资渠道双管齐下。“虽然资产证券化目前在中国才刚刚起步,但是它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有望成为中国开发商和资产持有人的主要融资选择,更有可能改变中国房地产金融的整体发展格局”。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