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7)第35期
房 地 产 快 讯
第35期
(总第115期)
政策速递
1.深圳市:加强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据5月11日“央视”报道:5月8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从建筑平面设计、套型建筑面积两个方面就商业、办公、研发用房的建筑设计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同一楼层内,设有套内专用卫生间和茶水间的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楼层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套内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单套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层办公面积的50%。研发用房单套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80平方米。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建筑单位,不得在技术上预留违规加建烟道、管井等设施的条件,否则依法处理。
2.河北:环雄安新区和环首都重点地区要从严调整限购。据5月14 日“澎湃新闻网”报道: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定和执行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与本实施意见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措施。环雄安新区和环首都重点地区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门槛、从严调整限购措施。“意见”同时提出,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差别化房贷,同时要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新“地王”等。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3.广西自治区将开展“租房券”和“购房券”试点。据5月14 日“新华网”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透露,根据近日出台的《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广西将开展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租房券”、销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券”试点,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同城置换、调剂保障性住房机制。此外,广西还将发展新型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4.南京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据5月15日“网易财经”报道:5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并自5月14日起执行。“通知”提出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加强土地供后监管、提高土地市场准入门槛、加大人才安居房供给、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方式、指导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申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加强二手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等十项措施。其中明确,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当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外销售。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
5.武汉市出台措施遏制开发商以捆绑装修等方式变相涨价。据5月12 日“新华社”报道:为了遏制开发商以捆绑装修等方式“变相涨价”,武汉市日前出台文件整治装修房市场乱象,对房屋装修部分根据毛坯房备案价执行分段指导价,不接受价格指导的开发商暂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文件要求,开发商必须在预售备案时明确是否为装修房,并就接受装修价格指导、制作样板房和严格执行装修标准等做出书面承诺。销售时,需现场公示装修样板房,明确装修价格、标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并写入房屋装修合同(协议),同时注明维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6.海南省三亚市: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据5月10日“南海网”报道:5月1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自5月10起实施。“通知”提出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加强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提高产杈式酒店经营比例、严禁违法违规经营和加强舆论引导等多项措施。其中明确,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第2套及以上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本通知实施之日前已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项目,应在本通知发布后1个月内到物价部门完善备案手续,如1个月内未完善备案手续,依法暂停其预售或现售资格。
7.海南省五指山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据5月12 《海南日报》报道:5月11日,五指山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除了对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进行了明确,“通知”同时提出,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此外,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本市产权式酒店项目客房销售比例不得高于该项目客房总数的30%,其余70%必须用于自持经营使用。原已销售的项目其销售比例已超出前述比例的立即停止销售,新批建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销售比例进行销售。
8.河南省开封市: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据5月15日“财联社”报道:5月15日,开封市出台《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要求,结合土地出让溢价率提高项目预(销)售条件,居住用地出让溢价率达到150%以上(含)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办理商品房现售。“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并对外销售的商品住房,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取近期内该项目销售均价,市住建局指导实行限价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价格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通知”提出,凡在开封市区(不含祥符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交易双方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参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执行。
9.河北省承德市:稳定房地产市场。据5月15 日“中国承德网”报道:5月14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并自2017年5月15日起施行。“通知”明确,严格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在本市四区五县范围内,能够提供本市一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含)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内向其售。此外,“通知”还提出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行动、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和舆论引导、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10.河北省秦皇岛市发文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据5月15日“秦皇岛市政府”网站发布:5月15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并自2017年5月16日起执行。“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后,全部房源价格须向价格部门进行一次性价格备案(一房一价),备案后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备案价格进行销售。正在进行销售的项目,也要完成备案后方可继续销售。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申请。“通知”同时对原有的限购、限贷政策进行了调整。此外,“通知”还提出编制实施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加快公租房建设分配进度,深入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行动以及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预案,提前预警,适时出台新的调控政策。
市场动态
1.2017年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据5月15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2017年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7732亿元,同比名义增长9.3%,增速比1-3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18671亿元,增长10.6%,增速回落0.6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7.3%。1-4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6540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增速与1-3月份持平。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45657万平方米,增长2.5%。房屋新开工面积48240万平方米,增长11.1%,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34800万平方米,增长17.5%。房屋竣工面积28174万平方米,增长10.6%,增速回落4.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0109万平方米,增长8.0%。1-4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416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7%,增速比1-3月份回落3.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3.0%,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49.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30.6%。商品房销售额33223亿元,增长20.1%,增速回落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6.1%,办公楼销售额增长50.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41.4%。
2.上海市商品住宅库存总量创近74个月新低。据5月12 日《华夏时报》报道:易居(中国)数据显示,今年4月,上海市商品房成交面积6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9.4%,同比减少30.8%。全市二手住宅成交122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9.9%,同比减少37.9%,成交面积不及去年月度成交均值的五成,创下2013年以来同期的最低点。截止4月底,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为629万平米,创下近74个月的最低水平。易居研究院研究员王梦雯指出,交易量的下滑,有助于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随着调控政策的持续,本地市场将趋于理性。”
行业信息
北京市多家中介门店普遍下调中介服务费。据5月14 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内多家中介门店获悉,不少门店都下调了中介服务费。链家多个门店表示,中介费已经从2.7%降到了2.2%。我爱我家有门店透露,中介费由2.5%降至2.0%。房天下有门店则表示,中介费已经降至0.8%,比此前的1.5%几乎减少了一半。不过,链家方面13日表示,这些中介费的下调是各门店的自主行为,是一种优惠政策,目前总部还未下发统一下调中介费的文件。房天下和我爱我家方面也表示目前没有统一的通知。
观点荟萃
社科院报告:预计多数城市房价短期涨势将得到抑制。据5月15日“中国社科院”网站刊载: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日前发布2017年3-4月《住房市场发展月度分析报告》。报告称,数据监测发现,2017年3月主要城市出现房价上涨小高峰,部分热点城市房价突然迅猛上涨。经过政府果断密集的政策调控,2017年4月主要城市房价涨速整体回落。但4月成渝、中部、及珠三角板块部分热点城市房价仍出现较高的涨幅。报告认为,2016年以来的本轮热点城市房价上涨,既有金融货币宽松的因素,也有大城市住房库存偏低且未来供给能力不足的实际因素。报告预计,随着资金面的收紧,以及“限购、限贷、限售、限价”四限调控政策的推进,多数城市房价短期涨势将得到抑制,但房价全面下跌的可能性极低。个别库存极低的城市房价仍将继续快速上涨。报告建议,为进一步稳定房价,短期热点城市应紧持“限购、限贷、限售、限价”四限调控政策。长期应通过雄安新区等城市新路径探索,为人口稠密区域从根本上解决住房供求矛盾提供新途径。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