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7)第37期
第37期
(总第117期)
政策速递
1.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立法征求意见。据5月20 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5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7章47条,包括总则、住房租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为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保护租赁双方权益,“征求意见稿”在租金、租期、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比如:对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鼓励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等。此外,“征求意见稿”对住房销售在销售条件、销售程序等作了一般性规定。
2.安徽:允许货币化安置户购买非住宅商品房。据5月20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安徽省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提出,个人因房屋被征收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可用其持有的“购房券”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同时,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力度。“意见”指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销售商品房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鼓励开发企业成立专业租赁公司,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运营库存商品房,以盘活资产。
3.济南:本科及以上学历缴纳社保满半年可享本地购房待遇。据5月18日“网易财经”报道:5月18日,济南市建委会、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本市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购房者,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用工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可享有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对引进海内外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证明,享有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购房贷款首付及利率政策以2017年4月20日零时为界。
4.西安市发文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据5月21日《陕西日报》报道:5月19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年申报商品住房上市供应及销售计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排号、预订,不得进行预售广告宣传、不得对外开放销售场所。“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及时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等行为视为捂盘惜售。“通知”同时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在开展经纪业务时,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在洽谈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有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资料规避限购政策等行为。
5.兰州市要求商品房交易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据5月22日“新华网”报道:兰州市房管部门近日开始公布新建商品房的备案价格,同时要求商品房交易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房地产企业必须在销售现场一次性公开每套准售房源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商品房在交易时,交易网签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房地产企业不得在房价之外加收未予标明的其他费用。此外,兰州市还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如果有企业以各种形式逃避监管,将受到关闭该项目网上签约等处罚。
6.山东省青岛市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据5月21 日“青岛新闻网”报道: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核心内容包括:(1)开发商必须慎重确定新房开盘价,若涨幅明显过高的,则暂缓发放预售许可证。(1)房产项目有前一期的,新盘开盘价不得高于项目前一期在去年均价最高月份的销售价格。房产项目没有前一期,新盘开盘价则不得高于去年周边同质可比楼盘均价最高月份的价格。(3)装修住宅,网签合同中必须标明装修总价,不得违背购房人意愿,通过提高装修价格抬高房价。也不得强制捆绑车位、储藏室销售,变相抬高房价。
7.江苏省无锡市调整住房限购政策。据5月20日“澎湃新闻网”报道:5月20日,无锡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并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文件提出:(1)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并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2)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法人单位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内不可转让。(3)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二手房网签管理,全面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4)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如有违反调控政策的行为,一经查实可暂停网签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
8.浙江省嘉兴市:住房产权未满2年不得上市交易。据5月21日“澎湃新闻网”报道:5月20日,嘉兴市出台新政明确,自5月21日零时起,非嘉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在嘉兴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9.河北省保定市:非本市户籍主城区购房须3年社保证明。据5月22日“网易财经”报道:5月21日,保定市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并自2017年5月23日起实施。“意见”共提出严格居民限购措施、严格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严格商品住房交易管理、严格房地产开发管理、严格土地出让管理、加快审批建设进度、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金融监管、加强市场监测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等多项措施。其中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下同)时,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暂停向拥有主城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住房。
市场动态
1.四月份房价涨幅回落的城市增加。据5月18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针对2017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进行了解读。(一)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全部回落、9个城市环比下降或持平。4月份,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发挥作用。从同比看,15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均比上月回落,回落幅度在0.7至7.4个百分点之间。从环比看,9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或持平;5个城市涨幅回落,回落幅度在0.2至1.1个百分点之间。(二)70个城市中3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回落,31个城市环比下降或涨幅回落。从同比看,4月份70个城市中有3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比上月回落,比3月份增加6个,回落城市中23个为一二线城市。初步测算,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7个月回落,4月份比3月份回落2.8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5个月回落,4月份比3月份回落1.0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略有扩大,4月份比3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从环比看,4月份70个城市中有23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比上月回落,比3月份增加13个;7个城市由上月上涨转为持平或下降;3个城市降幅扩大。
2.河北省保定市一宗住宅用地买房人拿证后10年不得买卖。据5月21日“腾讯房产”报道:2017年5月份,保定市将分两批次挂牌30宗土地,其中2017-30号住宅用地备受业内关注。该地块“出让须知”显示,竞得土地的竞买人需告知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买卖;最高土地限价1100万元/亩;最高房屋销售限价13000元/平方米;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其建设完工后,不得自持自己开发的房产,应全部进行市场销售等条款。
行业信息
1.房企发债融资主渠道全面收紧。据5月22日《经济参考报》报道:继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银行信贷、资管计划等融资手段被限之后,近日有券商人士透露,最近一段时间,房企海外发债已基本处于被暂停状态。数据显示,2017年二季度以来,房地产企业海外发债规模为17.45亿美元,仅高于2014年同期的10亿美元,创2013年以来同期次低。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从境内到海外,从证券市场到银行间市场,房企融资主渠道全面收紧。在这一背景下,房企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企业再融资将受到影响。随着未来三年待偿债券到期,房企债务偿付问题将逐渐显现,应警惕弱资质地产企业违约风险。
2.上海市公布4起违法商办典型案例。据5月18日“东方网”报道:上海市规土局日前公布4起违法商办清理整顿典型案例。因二次装修中存在违法建设等行为,上海通盈置业有限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收入2968万元、罚款56万元的行政处罚,上海复地驿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收入1177万元、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收入8741万元、罚款101万元的行政处罚,明发集团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拟被处以没收违法收入854万元、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3.绿地集团北京子公司违规售房被重罚。据5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5月21日,北京住建委透露,绿地集团北京京纬置业有限公司存在无证售房行为,涉嫌违规宣传“商改住”,将面临资质降级、暂停网签、暂停拿地资格、暂停银行授信的重罚。据悉,这是进入5月以来,继北京珠江“四季悦城”变相销售违规“商改住”被查之后,又一家大型知名开发商因违规被重罚。
观点荟萃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左晓蕾:政府干预是促使楼市回归正常主要力量。左晓蕾5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撰文称:依据经济学基本结论,市场机制失灵,不可能自我修复,政府干预是促使房地产市场回归正常的主要力量。既然以“炒”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已破坏了“市场机制”的所有基本原则和假设,“市场调节”机制已失灵,那决策部门就该坚定政策干预的信心和合法性,理直气壮坚定不移采取合适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短期干预性价格调控,同时适时持续推进与完善楼市的长期治理制度性建设。另外,对一些似是而非的、借市场化发展之名反对政府干预的观点应及时给予驳斥,对各种反对出台政府干预政策和出台长期治理制度建设的行为应及时给予必要的打击,防止利益群体利用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发展破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责任编辑:张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