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快讯(2017)第53期
第53期
(总第133期)
政策速递
1.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据7月20日“中国广播网”报道: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知》指出,当前大中城市新市民多,住房租赁需求旺盛。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存在着租赁房源总量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租赁住房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通知》明确,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2.上海市出台商品房销售公证摇号细则。据7月20日《上海证券报》报道:7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开发商需要在新房开盘前10天(至少),向相关公证机构申请选购房屋的摇号排序公证;开盘日前,售楼现场须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已积累客户名单。同时,少量多批的“捂房”行为也将被杜绝,开发商应将全部准售房源纳入排序选房范围。“意见”是对今年5月5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 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中有关商品住房销售公证摇号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即要求所有开盘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包括预售和现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
3.广东省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期限。据7月18日《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提出,工业项目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的,原则上不超过20年;对于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需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认定后,以认定的出让年期出让,最高不超过50年。据悉,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业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是50年,各地一般按最高年限出让。广东省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从50年期限,调整到20年期限和50年期限两种选择,企业用地策略将更加灵活。
4.《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出台。据7月20日《成都商报》报道:7月19日,成都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加大了人才住房保障力度,为人才安居提供了人才公寓、产业新城配套租赁住房和用人单位自建倒班房等多种方式和途径的解决方案。针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5年租赁服务和期满优惠购买的方式予以保障;对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管理人才等,按产城一体、职住平衡原则配套租赁住房,以租赁的方式向人才开放;对企业技术工人、产业工人等基础性人才,鼓励企业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住房(即企业倒班房),解决基础性人才大批量引进后的住房保障问题,确保让广大“蓉漂”住得上房、安得了家,切实为人才来蓉发展提供好“后勤保障”。同时,针对外地来蓉应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结合成都产业布局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还设置了22个7天以内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为符合条件的外地大学生来蓉应聘提供便利条件。
5.成都市发布《关于做好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据7月20日《成都商报》报道:7月19日,成都市房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不得虚高申报,不得以精装修、提高设施设备档次等为名变相抬高价格,损害购房者权益。《通知》明确,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职能的市和区(市)县房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指导,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不得虚高申报,不得以精装修、提高设施设备档次等为名变相抬高价格,损害购房者权益;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的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方案中的申报价格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
市场动态
成都市主城区单日拍卖6宗土地。据7月18日《四川日报》报道:7月18日,成都市拍卖主城区6宗土地,其中5宗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价竞买+竞商业物业自持比例+抽签竞得”的方式。同时,禁止同一法人的2家或2家以上的企业参加同一宗土地竞买。6宗土地总成交金额105亿元。其中,成华区龙潭街道办事处54亩土地成交楼面地价为9600元/平方米;成华区铁塔厂片区约185亩土地成交楼面地价为9200元/平方米;成华区二仙桥5号地块项目B1地块约93亩土地成交楼面地价为8260元/平方米;金牛区天回街道办事处100亩土地成交楼面地价为7870元/平方米;金牛区沙河源街道办事处友联社区58亩土地成交楼面地价为5000元/平方米;武侯区簇锦街道73亩土地成交楼面地价为9870元/平方米。
行业信息
1.国家发改委:将关注房地产等领域非理性对外投资。据7月19日《新京报》报道:7月18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有关部门将继续关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他表示,发改委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按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的对外投资项目。尤其支持企业投资和经营“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产能合作项目。
2.北京市查处违法发布“小产权房”信息中介机构及网站。7月19日“新华社”报道:7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对违法发布“小产权房”信息的中介机构以及部分“小产权房”周边存在违规代理的中介机构进行排查,现场关停广合旺家、沣华房产等26家违法经营的中介门店。与此同时,北京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网信办联合对58同城、赶集网、闲鱼等房源信息发布网站进行约谈。三部门要求,各网站对于发布房源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认真核查营业执照、备案证明,不得为未经核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信息发布业务;不得发布“小产权房”信息广告,信息广告中不得含有能够为住户办理户口、入学等内容;各网站要严格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不得发布违法信息,更不得通过发布谣言、标题党等行为误导网民。
3.成都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据7月18日《四川日报》报道:近日,成都公积金中心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合作,推出了公积金缴存人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即日起,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银行的信用评级要求,就能向银行申请一定额度的贷款用于教育、旅游、装修等个人消费。据了解,“信用消费贷”是商业银行针对公积金缴存人设计开发的一款信用消费贷款产品,银行根据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信息形成个人综合信用评价,并向达到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个人消费用途的信用贷款。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此次推出的“信用消费贷”是将公积金缴存数据作为信用基础,但它并不等同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由公积金中心发放,职工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进行偿还该贷款。
观点荟萃
万科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郁亮:中国房地产行业到了新阶段。据7月19 日《上海证券报》刊载:日前,郁亮在接受专访时表示,中国的房地产行业真正到了一个新阶段。在这个新阶段,住宅消费大有可为,租赁市场、轨道物业、养老地产和教育地产等前景广阔,房地产行业面临重新洗牌。未来,万科的布局也将出现变化,会更强调特大城市和周边的协同,投资的概念、方向会有调整。住房租赁市场方面,郁亮表示,租售并举是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北上广深等城市,住房租赁市场需求很大,但现在主要是业主个人放租,服务商太少。
(责任编辑: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