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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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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快讯(2017)第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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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49期)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编辑部                                       2017年9月25

 

政策速递

1.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9月22日“中国经济网”报道: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鼓励两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意见”要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供应对象范围,建立健全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定价、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规则,明确相关主体在房屋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上海市积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北京市出台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未来5年供应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着力满足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上海市截至2016年底已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8.9万套,着力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2.重庆:新购住房两年内不得交易。9月22日《重庆日报》报道:9月22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自9月23日起,重庆市主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通知”明确,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3.南宁:法人单位买二套及以上住房,两年内不得转让。9月22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9月22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限制现房转让管理,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等内容。“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在未与购房人就预售许可范围内具体房号达成购房协议前,不得收取购房人任何费用。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4.西安:商品住房调价前需向物价部门申报。9月22日“央视财经”报道:9月22日,西安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自今年9月25日起,本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价格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对符合价格申报要求的商品住房“一套一标”销售价格在西安市物价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商品住房价格继续执行“一价清”规定,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任何费用。“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在销售现场做好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按照“一套一标”公示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5.贵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年内不得转让。 9月23日“中国新闻网”报道:9月22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措施”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统筹管理、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等六个方面作出规定。“措施”要求,加强商品房网签撤销管理,严格控制网签撤销行为;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捂盘不售、虚假销售、哄抬价格等行为;对龙头涨价项目要约谈房开企业并限期整改;对涉嫌造谣以及发布、传播不实信息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机构、经纪机构等单位及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措施”明确,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30%;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规定,自2017年9月23日零时起,凡在贵阳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

6.石家庄市新购住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9月24日“新华社”报道:9月23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进一步升级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意见”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此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7.长沙: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9月25日《湖南日报》报道:9月22日,长沙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并自9月23日起施行。“通知”明确,在长沙市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通知”施行后办理的长沙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长沙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通知”指出,长沙市户籍家庭在该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通知”要求,在长沙市无住房的非该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此外,“通知”还将限购区域调整为长沙市行政区域(暂不含浏阳市、宁乡市)范围。

8.武汉:商品房预售不得全款优先选房和拒绝公积金。9月25日“中国新闻网”报道:9月2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以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企业,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定金、预订款等费用。“通知”还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不得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应按照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在网签备案系统进行购房资格核查。不得将购房人自行提供相关住房核查资料作为购房的前置条件。

9.南昌市发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9月25日“中国江西网”报道:9月22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市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和住宅限售政策。其中,在市区范围内的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等政策,“三限房”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所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购一套。“三限房”购房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须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取得“三限房”时间累积满5年后方可转让。此外,除上述“三限房”及在此之前有限售规定的住房外,自今年9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10.江苏省无锡市:外地户籍申购住房需提供2年社保或个税证明9月26日《经济日报》报道:9月25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意见”指出,无锡市将调整梁溪区、滨湖区(不含马山)、新吴区(不含鸿山)、惠山新城、锡东新城范围内限购政策。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意见”强调,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住房时,应提供2年(含)以上的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除外)。此外,“意见”要求,市区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仍按不低于20%执行,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

 

市场动态

全国首套房8月份平均利率创历史新高。9月25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融360监测数据显示,今年8月,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创下历史新高,达到5.12%,这是自2016年以来首次突破5%大关;相当于基准利率1.04倍,环比上升2.47%,为连续8个月上升;同比去年8月的4.44%,上升了15.35%。在被监测的35个城市首套房平均利率中,最高为5.39%,有郑州、哈尔滨、石家庄。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最低的城市前三分别为上海4.83%、珠海4.90%、海口4.90%。四个一线城市中,北京首套房平均利率为5.12%、广州为5.13%、深圳为5.04%,均已突破5%。在全国35个城市533家银行中,执行二套房贷利率上浮10%的银行数占比为63.78%;执行上浮10%以上的银行数占比为30.01%。其中,有11家银行二套房贷利率执行基准上浮30%。

 

行业信息

1.广州: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再简化。9月22日《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简化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的通知》,对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予以简化。“通知”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上传到中心贷款管理系统的复印件不再需要加盖与原件相符的章和经办签章。借款人工作单位与缴存单位不一致的,也不再需要出具公积金委托代缴证明。职工在二手房交易申请发放贷款时不再需要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和房屋交易完税凭证。外地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不再需要提供社保和纳税记录证明。“通知”明确,职工本人或配偶有军官证的,不再使用军官证查询家庭已购房套数和征信报告;借款人配偶若为现役军人,不再需要所在部队开具户籍证明。在提前放贷的贷款申请程序方面,“通知”提出,提前放款的贷款申请放款时不再扫描预告登记/抵押受理回执和声明书,其中声明书经职工签署后由担保机构存档备查。

2.浙江省严查个人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9月26日“中国经济网”报道:近日,浙江省银监局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召开“进一步规范个人贷款”专题监管会议,重申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要求,部署辖内银行自查和监管抽查工作。浙江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本次个人贷款自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各类银行机构全覆盖、各地市全覆盖、各类个人贷款业务全覆盖。具体来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重点针对个人贷款特别是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大额透支和大额提现违规流入房地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等开展自查,落实责任到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抓好问题整改。同时,浙江银监局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效能,在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的同时,积极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信贷需求。(责任编辑:王